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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1  发布者: 点击阅读数:


全校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以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2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体育部、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研究决定于323421日期间开展2021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为了确保体测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按要求参加测试。

、测试对象

2021级在校本科生。

、测试时间

2024323421日。由于场地设备需求,本年度测试工作将严格控制每个时段测试人数,请各班务必按照指定时间到测试地点报道。

、测试项目(分两部分)

1. 室内测试: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

2. 室外测试50米、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800米(女)/1000米(男)。

   四、测试地点

1.室内测试地点:流芳校区体测中心测试室(新田径场旁)。

2.室外测试地点:流芳校区西北区体育场。

五、关于缓测

如遇测试期间因故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请于323421日期间在有测试安排的周六周日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缓测学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到体测室登记办理缓测手续。缓测办理截止时间为本班测试开始之前。

六、关于免测

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需携带相关医学资料于本人测试时间前的周四下午14:00-17:30到体测中心办公室(体育部111进行相关材料核查,办理免测手续。

七、测试要求

1.学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与测试,严禁在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成绩的行为。一经发现,本次体测成绩按零分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转交各学院和学工处做进一步处理;

2.项目的测试顺序由带班测试员根据现场情况决定,请务必保证各项成绩全部录入。如果想放弃某一个项目的测试需向测试员或老师说明并手动录入为0分,否则系统会自动默认为旷考,输出的总成绩为0分;

3.为保证测试正常进行,请所有同学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测试场地,测试将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始,迟到者不予测试。测试过程中请遵守纪律,按要求排队以保持现场秩序,坚决服从测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现严重违纪者将直接取消测试资格。

4.室外测试前请做好充分准备,如遇身体不适,应即刻停止测试并向测试员及老师报告

5.特别提示:由于测试过程全程需采集身份证信息,即日起至本人室内项目测试结束前请务必保管好身份证,如果确实在此期间丢失身份证或补办身份证的同学,在本班测试开始之前联系主管寻求解决办法,测试当天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电子版、学生证、校园卡等)进行体测。


体育部    教务处   学生处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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